漢高祖五年(公元前202年),漢統(tǒng)治者在衡陽置酃縣。治所在今衡陽市珠暉區(qū)酃湖鄉(xiāng)的耒水河畔,西依苗圃、六緒諸山,北臨耒水,南望酃湖,東、南面為一望無際的耒水沖積平原。城址平面呈長方形,面積約1平方公里,四周圍以黃土夯筑的城墻,城外設(shè)護城河。至今,我們在古酃縣遺址上,仍可以看到西面、北面殘存高低不一的城垣和低洼的護城河;城墻的夯土層中,夾有繩紋板瓦、筒瓦和印紋硬陶殘片;城址內(nèi)的菜地和池塘邊,筒瓦、板瓦、瓦當、和盆、罐、壺、缽等陶器殘片也隨處可見;城西的象山上,幾乎等距離地突兀著三座小山巒,似埃及尼羅河畔的金字塔一樣,站在山巒上便可俯瞰整個城池;城址東面的耒水河岸邊現(xiàn)留下一大缺口,是當時東城外的一座碼頭,起著縣邑商業(yè)與軍事物資的吞吐功能。
清同治《衡陽縣志》載:“漢高祖五年,置長沙國,下領(lǐng)十三縣,酃縣為其一,其縣治于此。”
《水經(jīng)注》云:“(耒水)又北過酃縣東,縣有酃湖……湖邊尚有酃縣故治。”
漢初的酃縣是建立在龐大的基礎(chǔ)上的。衡陽屬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,雨量充沛,尤其是4----6月份雨量集中,形成梅雨季節(jié)。酃湖地區(qū)系沖積平原,地勢較低,每到雨季,低洼的地方積水形成了多口內(nèi)湖,非常壯觀。酃,從“雨”從多“口”從“邑”,就是當時真實的寫照。正因為這里地勢低,雨季易澇,不利城邑的發(fā)展,所以才有了后來衡陽城市西進的根本原因。
酃縣,從此在衡陽歷史上一路獨領(lǐng)風騷近600年,直到東晉才并入縣治在湘江東岸的臨蒸縣。
“縣有酃湖,湖中有洲,洲上民居彼,人資以給釀酒,甚醇美,謂之酃酒。歲常貢之。”《水經(jīng)注》又把酃縣濃墨重彩地記上了一筆。
縣以酃名,湖亦以酃名,酒亦以酃名,酃縣、酃湖、酃酒,衍生了珠暉獨特的三酃文化,積淀了珠暉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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